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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05.04 07:19

相關法條

發文字號: 98年度署聲議字第 792 號
民法 (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) 非現行
第 160 條
遲到之承諾,除前條情形外,視為新要約。
將要約擴張、限制或為其他變更而承諾者,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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